一般認為鋁合金防火窗是具有一定耐火性和完整性的建筑外窗。該概念的提出來源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規定。5.5.32條規定:對于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每個房間應有一個符合以下規定:1。外墻應設置,外窗可開啟;2內外墻耐火極限不得小于1.00h,房間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外窗完整性不得小于1.00h。6.7.7條規定:除使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公共建筑或B1級保溫材料建筑高度不超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墻上門,窗戶的耐火完整性不得小于0.50h。
為什么耐火窗不是消防產品?
目前防火門窗的消防產品有:防火窗、防火門、防火卷簾,都有明確的定義和產品標準。產品和標準歸因于國家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筑構件耐火性能技術委員會(第八技術委員會)。規范中明確規定外窗或建筑外墻上的窗戶,而不是防火窗或建筑外墻上的防火窗,明顯不同于其他應用防火窗的相關規定。顯然,規范認為產品不是防火窗
2.建筑外窗有自己的性能要求,如抗風壓性能、氣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溫性能、隔音性能、采光性能等。,而防火窗標準只規定了抗風壓性能和氣密性能。顯然,按照防火窗標準GB16809-2008進行檢測的防火窗不能用于建筑外窗。所以耐火窗不是防火窗。
3.以鋁合金耐火窗為例,鋁合金耐火窗應滿足鋁合金門窗GB/T8478-2008的相關要求,即使是普通鋁合金建筑外窗也應滿足抗風壓性能、水密性能、氣密性能、啟閉力和重復啟閉性能(1萬次)。防火窗GB16809-2008只需要抗風壓性能、氣密性能和重復啟閉性能100次。因此,鋁合金非隔熱防火窗與鋁合金外窗的要求相差甚遠。
因此,耐火窗應首先滿足建筑外窗的相關要求。不同材質的窗戶也有相應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然后滿足耐火完整性要求。